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综合卷》第87页(533字)

西藏达让僜人语,意为个体家庭私有土地。个体家庭私有制是僜人社区所有制关系的最基本形式。民主改革前,僜人社区已确立动产私有,也确立了不动产私有。哈卡辽即为不动产,包括土地、山林、猎场。其中土地又包括“克扎阿包西卡辽”(房屋左右前后的园田地)和大片的刀耕火种地。土地私有的情况在各僜人居住点都相当普遍。在格多曲,房前屋后的园圃菜地也多是个体家庭私有的,一般的个体家庭都有十多克的刀耕火种地。富户的私有地更多。不管是同姓聚居或多姓杂居的村落,村内各家庭也都有私有土地。各家庭的私有地,主要来源于同姓公有的荒地。开荒季节,凡需要开垦新地的个体家庭都可以在本姓公有的地域内选定地块,一经垦出,这部分土地就归开垦者所有了。这些土地可以由后人继承,也可转卖。土地休闲期间,也不准外人占用。也有些私有地是由于个体小家庭独立经营了大家庭分配的家庭公有地而来的。私有土地的出租,不受同姓人的限制。土地租金很低,一般情况下,一克地租出一年,可得一只或几个卢比或一块遮羞布的报酬。出租的土地大多要重新烧荒后才能种植。僜人习惯称租地为“借种”或“讨种”。原先私有土地所有权不能转让给外姓,如违反规定就会遭到严厉惩罚。后来这个乡规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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