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综合卷》第88页(463字)

官署名。元代置。为了弥补省区过大、政令行使不便,宣慰司分道以统郡县,使之作为中书省、行省、郡县之间的承转机构。海北海南道即是元代宣慰司在延祐至正年间设置的分属中书省、行省的行政机构之十一道之一。海北海南道元至元十七年(1280)置,治所雷州路(今广东海康),领雷州、化州、高州、钦州、康州五路和南宁、万安、吉阳三军以及乾宁安抚司,有今广东湛江地区大部、海南岛和广西钦州地区大部。设宣慰使三人,从二品;同知一至二人,从三品;副使一至二人,正四品;经历以下三至五人。改安抚司为总管府,隶宣慰司。户八万九千五百三十五,口一十二万五千三百一十,屯田一百六十五顷。至元三十年(1293)十一月,肃政廉访司设海北海南道肃政廉访司,主管监察地方行政,且兼理农事。治司雷州路。设廉访使二人,正三品;副使二人,正四品;佥事二至四人,正五品;经历以下二十八人。每年除二使留司以总制一道外,副使以下分莅郡县按治。成宗大德元年(1297),并入广西廉访司。四年(1300)复立。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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