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地区贸易经济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综合卷》第260页(612字)

指少数民族地区各民族内部、各民族之间,以及少数民族地区各民族同周围地区其他民族之间所发生的商品交换活动,是商品流通在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形式。少数民族地区贸易,不仅是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在该地区以及跨越该地区所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而且也包括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在该地区以及跨越该地区所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还包括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和汉族到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它是一种以少数民族的社会经济生活为主体而展开的区域性商品交换形式。其中涵盖了为满足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生活需要,少数民族特殊需要,区域间农牧土特产品需要,国内市场互补需要,边境市场及国际市场互补需要,城镇、城乡、农村市场互补需要,私营、国营、合营、集体等多种所有制形式的互补需要的商品交换活动。少数民族地区商业是少数民族地区贸易发达的商品交换形态。少数民族地区的国内贸易,通常被简称为“民族贸易”。与其它经济活动相比,少数民族地区贸易是一种不是生产的生产活动,不是消费的消费活动,具有强烈的流动性和盈利意识。它在沟通生产与消费的过程中,使生产成为现实的再生产,使消费需求成为现实的消费需求,通过需求导向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商品生产的发展,通过购销活动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的消费结构,通过组织跨地区的商品流通和对时空的充分利用,实现贸易利润。与其它地区的贸易状态相比,少数民族地区贸易具有突出的区域性和发展不平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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