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清真食品管理规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综合卷》第357页(233字)

1991年9月27日银川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992年4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自1992年7月1日起施行。

本规定在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银川市民族宗教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本规定共19条,是为尊重回族等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加强对银川市清真食品的管理的一个法规。内容主要是对清真食品管理的各方面规定,涉及清真食品的生产、经营、销售、包装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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