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632页(558字)

侗族对违反款约者的处罚办法。

从款约中的规定来看,有:1.喊寨,由犯事者自敲铜锣,走寨串巷,边敲边喊,自己数落自己的过错;2.送串肉,由犯事者杀,将肉煮熟切成片,穿成肉串,挨家分送。送肉时还要敲锣喊寨;3.洗面,由犯事者备肉、米、酒,在本房族老人陪同下到受害者家中当面赔罪,沿途燃放鞭炮,晓知全寨;4.灌水,将犯事者押到涌水浪的地方灌水;5.吃猪屎,令犯事者当众吞食猪狗屎,以示其像猪狗一样没有人性;6.罚款,罚款的数目因事、因人、因时、因地而异;7.进家吃喝,如犯事者不按裁决受罚或对惩处有抵触言行,全寨人可进入其家,强令其提供酒肉饭菜。若有怠慢,可自己动手将其家中、猪、牛宰杀煮食;8.罚劳务,若犯事者无钱财家当,就罚其做公益劳务,如打扫村寨、修路、为鼓楼砍柴火等;9.抄家,对罪行较重、认罪态度又不好的犯事者,全寨人可抄查其家产,捣毁其房舍;10.驱赶出寨,对罪行严重,屡教不改的犯事者,可将本人及其家属驱赶出寨;11.棍打,将犯事者捆绑住,用棍子打得皮开肉绽;12.棍棒打死,用棍棒将犯事者打死;13.沉水,将犯事者的手脚捆住,系上大石头抛入深潭中溺死;14.活埋,由本家将犯事者带到山上活埋处死。总的说来,惩治办法有教育、罚款、抄家、驱逐、抵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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