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渠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528页(771字)

又称分销渠道。

促使产品或服务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流转所经过的一整套相互依存的组织或结构。现代市场经济中,大多数生产者不是将其产品直接销售给最终用户,而是通过不同的营销中介机构将其产品出售给最终用户。

服务产品同样要通过中介机构转移给顾客。

营销渠道的起点是生产者,终点是最终用户或消费者,商品在营销渠道的流转过程中要发生商品所有权的转移。

营销渠道的作用有:(1)加速商品流通,提高市场交换效率。通过营销渠道将生产者与消费者连接起来,使产品价值得以实现,并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利用中介机构的功能,缩短商品流通时间,有效地把产品提供给消费者,从而提高了市场交换效率。

(2)加速商品流通和资金周转,降低企业营销费用。生产者利用营销渠道销售产品可以缩减自己的营销机构,减少库存量,减少流动资金的占用,加速商品流通和资金周转。

(3)有利于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沟通信息,促进产品销售,方便顾客购买。

生产者可以通过营销渠道获得许多市场信息,为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改进产品设计、提高产品质量提供依据,更好地促进企业的生产与销售;消费者也可以通过营销渠道了解企业及产品信息,从而方便购买。(4)调节产销平衡,平衡供求关系。通过营销渠道可以解决产品供求中的各种矛盾,调节产销平衡。

营销渠道的类型主要有:按是否有中间商可以分为直接销售渠道和间接销售渠道;按产品流通过程中间环节的多少,可以分为长渠道和短渠道;按参与销售渠道的中间商的多少可以分为宽渠道和窄渠道;按产品性质可以分为消费品销售渠道和生产资料销售渠道。消费品销售渠道又可分为四种形式:生产者→消费者;生产者→零售商→消费者;生产者→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生产者→代理商→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

〖参〗营销渠道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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