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地区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地名演变手册》第438页(407字)

昌都地区(区)〔藏〕

1950年划西康省的金沙江以西地区为昌都地区,直属中央(1950年归西南军政委员会领导,1952年归西南行政委员会领导,1954年归中央直接领导)。1956年昌都地区划归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领导。

1956年昌都地区辖昌都宗、察雅宗、左贡宗、八宿宗、江卡宗、拉多宗、贡觉宗、江达宗、类乌齐宗、西邓柯宗(邓柯)、硕督宗、洛隆宗、三岩宗、盐井宗、桑昂曲宗。第一办事处辖三十九族地区,包括丁青宗、色扎宗、尺牍宗、巴庆宗(巴青)、聂荣宗、比如宗、边坝宗、索宗、沙丁宗、喜黎宗等10宗。第二办事处辖波密地区包括倾多宗、易贡宗、曲宗等三宗。

参见170页“四川省”、236页“西藏自治区”、561页“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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