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奖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国律师执业手册》第276页(358字)

第二十四条 对个人会员、团体会员通报表扬的,以律师协会文件形式公布“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奖励决定”,下发到所辖律师事务所。

第二十五条 对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嘉奖、授予荣誉称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以文件形式公布“常务理事会奖励决定”,有会刊的律师协会于会刊上同时予以公布,没有会刊的律师协会可以在社会有关报刊上予以公布。

第二十六条 对会员予以嘉奖的颁发证书;授予荣誉称号的,颁发奖牌及证书。

第二十七条 律师协会对会员的奖励决定存入本人档案及律师协会诚信信息系统,作为律师、律师事务所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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