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前必须交换证据吗?证据交换有什么重要意义?
书籍:民事官司法律自助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出版社《民事官司法律自助》第76页(419字)
场景
开庭前马建设和东郭在交换证据。交换证据究竟起什么作用呢?
在重大复杂的民事案件中,仅仅通过确定举证期限很难达到确定争议和证据的作用,法院就会在开庭前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各自的证据。对于证据不多、案情简单,通过指定举证期限就能够实现确定争议和证据的案件,一般法院就不组织证据交换。如果当事人向法院提出交换证据的申请,法院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组织交换证据。
开庭前双方当事人相互明示其所持有的证据,既可以帮助当事人明确争议的焦点,以便在庭审中更集中地进行辩论,也有助于法院尽快了解案件的争议,以便集中审理,认定证据。同时,证据交换使双方当事人能尽快了解对方的事实依据,促进当事人进行和解或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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