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中被执行人死亡或终止怎么办?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出版社《民事官司法律自助》第120页(396字)

如果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死亡,他的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所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义务。如继承人放弃继承,法院可直接执行遗产。若被执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那么如果其分立、合并,其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受。如果作为法人的被执行人被撤销,又有权利义务的承受人,那么法院可裁定该承受人作为被执行人。如其他组织不能履行义务的,还可裁定执行对该组织依法承担义务的法人或公民个人的财产。

【参考法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一十一至二百一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二百六十六至二百七十二条、第二百七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七十条。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