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体象与容貌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河北科学技术出版社《美容医学临床手册》第32页(1539字)

【人格概念】

人格(personality),也称个性。人格一词来源于拉丁文“persona”,原意是指面具。有的心理学家根据人格的词源,将其定义为“面具”,即一个人的公开的自身。关于人格的定义有很多,但其共同点就是:人格被看做一贯的行为方式。

将各种人格理论的解释概括起来,人格可以定义为:个体在对人对己及对一切环境中的事物适应时所显示的异于别人的性格;个体的性格是在遗传与环境交互作用下,由逐渐发展的心理特征所构成;而其心理特征表现于行为时,则具有相当的统合性与持久性。

人格是人内部的统一的整体,而其中心就是自我。自我的概念可以一分为二:其一是主体的我,即作为知觉的我,多用“自我”(ego)来表达;其二是作为客体的我,即被知觉的我,多用“自己”(self)来表述。

人格形成决定于人生的早期(3~5岁),并被生物遗传因素和社会环境因素决定。但是,人格模式还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因为人格是一个活的发展的实体。人的生活中充满了选择的机会,况且人是具有主观意志的个体。人的生物遗传虽然变化很小,但人出生在一个大舞台上,人生的戏剧在上面不断地创造、再创造。超越人格是“创造性人性”的最好例子。

人格是一种特定的行为模式。那么,什么原因使个体形成了特定的行为模式?概括起来有遗传观点、社会文化因素决定论、学习论等。但人格形成总的来说,可以概括为先天遗传与后天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早期的心理学家不是主张人格形成是由遗传因素决定的,就是主张人格形成是由后天环境的因素决定的。现代的心理学理论不再主张是由单方面的因素决定,而是它们之间有着复杂的关系。

【人格与体象、容貌的关系】

人格与容貌、体象三者之间有着内在的有机联系。它们之间的关系体现了人的生理与心理方面的统一(图6-1)。

图6-1 人格与容貌、体象的关系

1.人格与体象的关系

体象是人格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人格的中心是自我,自我的重要成分包括“自我意象(self image)”,即自我认知的形象,体象恰恰是自我意象的最重要的内容。按心理学家高尔顿·奥尔波特(Gordon Allport)的理论,儿童(4~6岁)开始形成自我意象,即形成了“好的我”、“坏的我”的参照系的良知,对体象的认知就包含其中了。

2.容貌与体象的关系

人的容貌与形体是客观的生理性的存在,它通过他人或自我的评价对体象形成有决定性影响。一般的规律是容貌、形体较好的人,多可以形成较为积极的体象;反之,容貌丑陋或有缺陷的人,多会形成消极体象。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会有这样的感受,漂亮的人自我感觉较好,也更为自信;而长相差的人容易自卑。

3.容貌与人格的关系

容貌对人格形成的影响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特定的容貌或形体是与特定的人格相对应的,这在体质与心理的关系的理论中已论述;二是容貌与形体通过对体象形成的影响而作用于人格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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