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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人员的个人卫生与防护

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肉类工业手册》第724页(384字)

在职人员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招收的新工人应在体检合格后方可参加生产。凡患有开放性或活动性肺结核、传染性肝炎、肠道传染病、化脓性皮肤病的患者,均要调离以停止其从事肉食生产工作,未经治愈不得恢复工作。

生产人员进入车间要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口罩、胶靴。与水接触较多的工人应穿不透水的衣裤,并配给护肤油膏。禁止在车间内更衣。非工作期间不得穿工作服和胶靴。车间内不准进食、饮水、吸烟。不许随地吐痰和对着产品咳嗽、打喷嚏。饭前、便后、工作前后要洗手。

急宰间工作人员尚需配戴平光无色眼镜,配给乳胶手套、口罩及线手套。

肉品加工企业的全体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预防注射和卫生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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