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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7年合众国宪法

书籍:世界史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人民出版社《世界史手册》第617页(337字)

美国宪法,也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1787年5月25日费城制宪会议上通过。以三权分立为基本原则。总统执掌一切行政权力,任期4年,不对国会负责,拥有军权,战时担任总司令,对立法有否决权。国会是立法机关,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负责批准条约,制定有关征税,管理内外贸易,铸造货币,举借外债等立法。最高法院是最高司法机关,有解释宪法的权力。宪法肯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政体,订有明显的阶级特权和种族压迫条款。1788年6月,经9州议会批准,正式生效。宪法没有触动奴隶制度,也没有包括独立宣言和权利法案的内容,遭广大群众的反对。1789年9月的宪法修改中,增加10项关于人权的补充条款,规定言论、出版、集会等权利。该宪法一直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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