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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紧急救济法

书籍:世界史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人民出版社《世界史手册》第928页(189字)

罗斯福新政的重要法案之一。1933年5月12日颁布,并设立联邦紧急救济署,法案规定拨款5亿美元,供各州直接救济之用。1933年10月28日施行“以工代赈”计划,即兴建公共工程,为失业工人提供就业机会,并设“国民工程管理局”。1935年4月28日,改设“工程振兴管理局”,每月平均雇用工人200万以上。上述机构均由霍普金斯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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