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有关问题进行咨询
书籍:内审操作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内审操作手册》第12页(726字)
对审查分析中发现的疑点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要求被监督单位就特定事项及时作出答复和解释。
(1)质询范围:
①非现场监督中发现的需要进一步澄清和核实的问题或事项。
②对报送资料需要进一步详细解释的问题。
③审计人员认为有必要核实的被监督单位的报表、文件等。
④其他需要质询核实的事项。
(2)质询程序:①确立质询的内容。
②发出“非现场监督质询通知书”,主要内容包括监督对象名称、被质询人姓名、质询内容、质询时间、质询地点和质询时监督对象应提供的资料、文件等。
③根据质询结果,依据有关规定做出质询结论。
注意事项:
①口头质询适用一般性问题的落实,可采用电话质询。
②书面质询适用于监督中发现的重要问题或对可能存在重要问题的查证,应严格按程序进行,影响质询结论的证明资料必须进行取证。
(3)编写底稿:内审人员要将查证情况,取得的各种证据以及分析过程详细、及时予以记载,做好记录,起草“非现场监督笔录”和事实确认书。
上一篇:档案整理
下一篇:对监督事项进行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