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的会计处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管理出版社《中国涉外税务手册》第388页(2144字)

(一)企业交纳的资源税,通过“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核算。

(二)企业计算出销售的应税产品应交纳的资源税,借记“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上交资源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企业计算出自产自用的应税产品应交纳的资源税,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上交资源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按实际支付的收购款,借记“材料采购”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代扣代交的资源税,借记“材料采购”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上交资源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五)企业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在购入液体盐时,按所允许抵扣的资源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按外购价款扣除允许抵扣资源税后的数额,借记“材料采购”等科目;按应支付的全部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企业加工成固体盐后,在销售时,按计算出的销售固体盐应交的资源税,借记“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将销售固体盐应纳资源税扣抵液体盐已纳资源税后的差额上交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表8-2 附表一:资源税税目税额明细表

注:①现新疆石油管理局、塔里术石油会战指挥部、吐哈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的税额标准为每吨20元,河南石油勘探局的税额标准暂减为每吨8元。

②现该局的税额标准暂减为每千立方米13元。

③现长庆石油勘探局的税额标准为每千立方米10元。

④现规定,一、二等钼矿石的税额标准分别为每吨0.8元和0.7元。

⑤现北方海盐的税额标准暂减为每吨20元。

上表中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征收或者缓征资源税。

矿产品等级的划分,按照财政部制定的《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附表二)执行。

表8-3 附表二: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

一、铁矿石资源等级表

二、铜矿石资源等级表

三、铅锌矿石资源等级表

四、钨矿石资源等级表

五、锡矿石资源等级表

六、镍矿石资源等级表

七、锑矿石资源等级表

八、铝土矿石资源等级表

九、钼矿石资源等级表

十、黄金矿石资源等级表

砂金资源等级表

岩金资源等级表

十一、石棉矿资源等级表

注:①现规定河南栾川钼业公司的资源等级为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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