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物质和方法应被禁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出版社《北京奥运市民法律知识手册》第34页(395字)

在国际奥委会颁布的《禁用物质种类与禁用方法》名单中,禁用物质和方法包括:禁用物质种类、禁止使用的方法和受一定限制的药物三个组成部分。其中,禁用物质共分为刺激剂、麻醉剂、蛋白同化制剂(合成类固醇)、利尿剂、肽和糖蛋白激素及类似物五大类;禁止使用的方法分为血液兴奋剂与药物的、化学的和物理的篡改方法两类;受一定限制的药物分为乙醇、大麻、局部麻醉剂、皮质类固醇、b-阻断剂五类。

国际奥委会医学委员会每两年正式修订一次《禁用物质种类与禁用方法》名单,如果发现某些药物或方法可以提高运动成绩但却有损健康,就会将其及时补充进去。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都以国际奥委会公布的《禁用物质种类与禁用方法》名单作为兴奋剂检查的标准和依据,但也有几个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有其自己制定的,与国际奥委会的名单稍有差别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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