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出版社《北京奥运市民法律知识手册》第43页(838字)

场景

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丁发现公交车站牌边上的广告换了新面孔,上面写者“迎奥运,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他想:什么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呢?

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主要有四类:

(1)属于国际奥委会专有的产权。包括: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奥林匹克旗、奥林匹克格言、奥林匹克徽记、奥林匹克会歌。

(2)奥运会组委会继承申办、筹建以及举办奥运会过程中形成的产权,闭幕后(举办当年的12月31日以后)这些权利归国际奥委会所有。包括:奥运会申办委员会的标志,奥运组委会的奥林匹克徽记,奥运会徽记,奥运会旗帜,奥运会的口号,奥运会吉祥物,“城市+年份”的奥运会标志,奥林匹克火炬、徽章、奖牌和纪念章等设计及与之有关的任何铸模,奥运会证书,各种奥林匹克出版物、音乐作品、图像作品,与奥运有关的各种数据库和统计数据等。

(3)国家奥委会的产权。包括国家奥委会的名称和徽记。在使用这类产权时,必须符合国际奥委会的有关规定。

(4)组织或个人通过合法渠道取得与奥运会密切相关的产权。主要包括:具有奥运会电视转播权的节目;授权使用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商品;与奥运会密切相关的作品;与奥运会密切相关的专利产品和专利技术等。

前三类知识产权是以规定和合同形式确定的,无论国家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如何规定,都必须遵守。它们主要依据《奥林匹克宪章》和《主办城市合同》来行使,还须由国际奥委会授权,具有无限期性和强制性和许可使用性。第四类知识产权主要依据各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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