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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落总数的测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肉类工业手册》第778页(2350字)

菌落总数是指动物性食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所得1g或1mL检样中所含细菌菌落的总数。主要作为判定食品被污染程度的标志,也可以应用这一方法观察细菌在食品中繁殖的动态,以便对被检样品进行卫生学评价时提供依据。

(一)器材

(1)温箱,冰箱,恒温水浴,天平,电炉,试管架,酒精灯。

(2)灭菌刀,剪刀,镊子,乳钵和均质器。

(3)灭菌广口瓶或三角烧瓶,灭菌平皿(皿底直径为9cm)灭菌试管(18mm×200mm),灭菌玻璃珠(直径5mm),灭菌吸管等。

(二)培养基和试剂

(1)营养琼脂培养基。

(2)75%乙醇。

(3)生理盐水、磷酸盐缓冲液或0.1%蛋白胨水等稀释液(定量分装,灭菌后备用)。

(三)方法

1.检验程序

菌落总数的检验程序如图5-2-1所示。

图5-2-1 菌落总数检验程序

2.检样稀释及培养

(1)按下表所示,在培养皿底部注明样品名称、稀释度和接种日期。

(2)以无菌操作将检样25g(或25mL)剪碎,放于含有225mL灭菌生理盐水(或其它稀释液)的灭菌玻璃瓶内(瓶内预置适当数量的玻璃珠)或乳钵内,经充分振摇或研磨做成1∶10的均匀稀释液。

(3)用1mL灭菌吸管吸取1∶10稀释液1mL,沿管壁徐徐注入含有9mL灭菌生理盐水的试管内(注意勿使吸管尖端触及稀释液),振摇试管混合均匀,做成1∶100的稀释液。

(4)另取1mL灭菌吸管,按上述操作程序,作10倍递增稀释。如此每递增稀释一次,即换用一支1mL灭菌吸管。

(5)根据检样污染情况的估计,选择2~3个适宜的稀释度,分别在做10倍增稀释的同时,以吸取该稀释度的吸管移1mL稀释液于灭菌皿内,每个稀释度做两个平皿。

(6)稀释液移入平皿后,应及时将融化后保温于46℃水浴中的营养琼脂培养基注入平皿约15mL,并转动平皿使混合均匀。同时将营养琼脂培养基注入加有1mL稀释液(不含检样)的平皿内作空白对照。

(7)待琼脂凝固后,翻转平皿,置(36±1)℃温箱内培养(24±2)h后取出,计算平皿内菌落数目,乘以稀释倍数,即得每克(或毫升)检样菌落总数。在记下各平皿的菌落数后,求出同稀释度的各平皿平均菌落数。

3.菌落计数的报告

(1)平板菌落数的选择 选取菌落数30~300之间的平板作为菌落总数测定标准。一个稀释度采用两个平板的平均数,若其中一个平板有较大片状菌落生长时,则不宜采用,而应以无片状菌落生长的平板作为该稀释度的菌落数;若片状菌落不到平板的一半,而其余的一半中菌落分布又很均匀,即可计算半个平板后乘2以代表全皿菌落数。

(2)稀释度的选择

①应选择平均菌落数在30~300之间的稀释度,乘以稀释倍数报告(表5-2-4例1)。

表5-2-4 稀释度选择及菌落数报告方式

②若有两个稀释度,其生长的菌落数均在30~300之间,则视二者之比值来决定。若其比值小于2,应报告其平均数;若大于2则报告其中较小的数字(表5-2-4例2及例3)。

③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大于300,则应按稀释度最高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表5-2-4例4)。

④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小于30,则应按稀释度最低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表5-2-4例5)。

⑤若所有稀释度均无菌落生长,则以小于(<)1乘以最低稀释倍数报告之(表5-2-4例6)。

⑥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不在30~300之间,其中一部分大于300或小于30时,则以最接近30或300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表5-2-4例7)。

(3)菌落数的报告 菌落数在100以内时,按其实有数报告;大于100时,采用二位有效数字,在二位有效数字后面的数值,以四舍五入法计算。为了缩短数字后面的零数,也可用10的指数来表示(表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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