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应如何处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出版社《北京奥运市民法律知识手册》第69页(176字)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

被裁决受治安管理处罚的人或者被侵害人不服公安机关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裁决的,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诉后五日内作出裁决;不服上一级公安机关裁决的,可以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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