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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护理教育的近况

书籍:护士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科学普及出版社《护士手册》第15页(2018字)

护理学是人类在与大自然斗争、与疾病斗争的实践中发展起来的一门独立的学科。它在整个生命科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护理学有其明确的研究目标和领域,在卫生工作中与医疗有着同等重要的地位。

建国3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11届3中全会以来,护理教育有了很大发展。护理队伍比建国初期增长了20多倍,专业水平相应提高,高等护理教育得到恢复。但是,在11届3中全会前,护理教育几经曲折,甚至受到严重挫折。例如:取消高等护理教育,停止医院办护校等。这些都是由于对护理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缺乏认识造成的。其后果是使护理队伍青黄不接、水平不高、医护比例严重失调和倒置。

为了适应新的形势的需要,国家提出了大力加强护理队伍的建设,改革护理教育,解决护士数量、质量问题,实行多规格、多层次、多种形式办学的方法。除继续办好现有护士学校和卫校的护理专业外,为了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还大力提倡医院办护校,积极发展中等专业护校。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护理队伍的来源主要依靠中等专业学校培养的护士,目前全国有472所卫生、护理中专学校。通过全国中专统一考试,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一般为3~4年。

为了满足对高级护理专业人才的需要,经过各方面的努力,停办了30多年的高等教育已正式恢复。1984年元月,教育部和卫生部在天津召开了“全国护理学专业教育座谈会”,讨论并明确了可在高等医学院校内增设护理专业及护理专修科,并提出了加速培养高级护理人才的措施,受到了各省、市医学院校的重视。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有“11所医学院校建立护理系(附件1),3所院校增设护理专科(附件2),21所院校开办在职护理人员专修科,还有13所夜大学设有护理专业。此外,自今年起,在职护士可自学提高,并通过护理专业自学考试取得大学专科毕业证书。附北京市自学考试办法,供参考(附件3)。

附件1 设护理系的大学

附件2 设护理专科的医学院

附件3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专业考试计划(摘要)

一、报考条件及办法

1.中等专业学校护士专业毕业,在临床或教学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具有护士职称的在职护士。

2.非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临床或教学岗位上工作5年以上,具有护士职称的在职护士。

3.报考者需持本单位介绍信,经各区(县)卫生局审核,符合条件者,由区(县)卫生局统一到所在区(县)自学考试报考站办理报考手续。

二、学历规格

基础科规定12门课程,按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四年制本科该课程结业水平组织考试。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实验、临床实习成绩合格,成绩累计达75学分。政治情况:思想品德、工作表现符合要求者,发给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三、考试课程及学分(括号内为学分)

1.统考课:哲学(6),政治经济学或中国革命史(6)。

2.非统考课:生物化学及实验(6),病理生理学及实验(6),药理学及实验(7),免疫学基础(5),护理学基础(8),内科护理学(8),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中医护理学选考一门(8),医院护理管理学(5),普通心理学(5),教育学、伦理学原理、社会学选考一门(5)。

四、考试办法

采取学科考试、成绩累计的办法。按百分记分,60分为合格。学科考试合格者发给学科合格证。

考生必须在本计划规定的一门统考课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非统考课程的考试。

五、实验与临床实习考核:

考生在规定的课程全部笔试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实验与临床实习。

经卫生局同意课程及实验在卫生局职工学院进行,临床实习在指定的区(县)级以上专科医院脱产三个月集中进行。

注:中华护理杂志将于1988年开始刊登自学考试辅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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