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第二军医大学出版社《精神疾病现代药物治疗手册》第25页(811字)

精神分裂症(schizophrenia)是一种常见的病因尚未完全阐明的精神病。多在青壮年发病,常有特殊的思维、情感、行为等多方面的障碍和精神活动与周围环境的不协调。病人一般意识清楚,智能基本正常,部分病人在疾病的过程中可以出现认知功能损害。起病往往较缓慢,病程多迁延,呈反复加重或恶化,部分病人可最终出现衰退和精神残疾,而部分病人经过治疗可以保持痊愈或基本痊愈的状态。

调查发现,精神分裂症的发病年龄一般在15~45岁,男女性别间发病率没有明显的差异,但也有调查结果显示,男性的平均发病年龄比女性早5年左右。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1992年所公布的资料,精神分裂症年发病率(每年新发病人数)0.07‰~0.14‰。不同国家及同一国家的不同地区,精神分裂症的年发病率差异很大。例如,来自欧洲的资料表明,丹麦发病率较低,而英国发病率则较高。

不同国家及不同地区对精神分裂症的时点患病率的调查差异也较大,为1‰~11‰。发达国家时点患病率8‰左右。根据1990~1992年美国国家协作患病率研究(National Comorbidity Study,NCS)对8000名分层抽样15~54岁居民的调查结果推测,精神分裂症的终生患病率不超过6‰(Marvin K,1995)。

1982年,我国12个地区精神疾病流行病学协作调查显示,精神分裂症在城市不论时点患病率、还是总患病率,均明显高于农村,前者为6.07‰和7.11‰,后者为3.42‰和4.26‰。1993年,以同样的工具和调查程序,对7个地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时点患病率为5.31‰,终生患病率为6.55‰,较1982年调查,城乡患病率均有所上升,但无显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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