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帐凭证的填制和审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涉外会计实用手册》第39页(1315字)

一、记帐凭证的填制

1.记帐凭证的基本内容

记帐凭证是登记帐簿的直接依据,它是在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的基础上,系统归类整理编制而成的。记帐凭证有很多种类,同一种类的记帐凭证又有不同的格式,但所有的记帐凭证都必须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1)记帐凭证的名称;

(2)记帐凭证的编号;

(3)填制凭证的日期;

(4)有关经济业务内容提要;

(5)有关帐户的名称(包括总帐、明细分类帐)、方向和金额;

(6)有关原始凭证张数和其他有关资料份数;

(7)有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2.记帐凭证的填制

记帐凭证的填制,就是会计人员将各项凭证要素的内容填写齐全,按规定完成签章手续。

记帐凭证要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填制记帐凭证和填制原始凭证一样,也要符合真实、正确、完整和及时的要求,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记帐凭证的填制要有根据,要将原始凭证附在记帐凭证的后面,并在记帐凭证上注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2)在使用未用的记帐凭证时,不能将不同类型的经济业务合并编制一张记帐凭证;

(3)记帐凭证记载的会计科目之间的对应关系要明确;

(4)记帐凭证要连续编号,以便登帐后查对和防止遗失;

(5)利用自制原始凭证和汇总原始凭证代替记帐凭证时,它们要具备记帐凭证应有的项目,注明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

二、记帐凭证的审核

记帐凭证是登记帐簿的直接根据,需要严格审核,确保其正确无误。记帐凭证的审核,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所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是否经过审核,原始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内容和数额与记帐凭证是否一致;

(2)会计科目和核算内容是否与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相符,会计分录和帐户对应关系是否正确,金额正确与否;

(3)需要填制的内容是否有遗漏。

审核发现了错误,要查清原因,按规定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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