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核算的一般程序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涉外会计实用手册》第397页(956字)

核算销售的会计科目一般有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税金、销售折扣与折让、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

(1)“产品销售收入”科目核算企业销售工业产品所取得的销售收入。发生销售收入时,应借记“应收帐款”等科目,贷记“产品销售收入”科目。

(2)“产品销售成本”科目核算企业售出的工业产品的销售成本,企业可以于销售实现时,或者是每月终了产品生产成本结算出来时结转售出产品的销售成本,借记“产品销售成本”科目,贷记“产成品”等科目。

(3)“产品销售税金”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工业产品应交纳的有关税金,如工商统一税,以及出口产品需要交纳的出口关税等。企业应在每月月终根据本月的销售净额(即销售收入扣除折扣、折让、销售退回等)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交纳的税金。对于出口销售,按规定一般可享受免税优惠,但如属于国家不鼓励出口的产品,需交纳出口关税等。交纳的税金,借记“产品销售税金”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等科目。

(4)“销售折扣与折让”科目,核算企业在销售工业产品时,为了及早收回货款给予买方的折扣和因质量等原因给予买方的折让。该科目是“产品销售收入”科目的备抵科目,在利润表中应作为“产品销售收入”项目的减项反映。

(5)“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企业除销售工业产品以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包括运输业务的收入、受托代销商品的手续费收入,材料、外购商品等的销售收入、出租或出售包装物业务的收入等。

(6)“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与上述其他业务有关的各项支出,如运输业务的支出,材料、外购商品销售成本、出租或出售的包装物摊销及修理费支出,以及因发生上述其他业务收入而应交的税金等,企业发生其他销售业务时,应将有关收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贷方,将相应的支出和成本记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的借方。期末编制利润表时,应将这两个科目相减后的差额填入“其他业务利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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