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人大代表工作手册》第262页(699字)

人大代表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

(一)参与决策作用。人大代表有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有依法参加审议、决定本行政区域重大事项和选举、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等权利,而所有这些权利都要通过代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来行使。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参与各项议案、决议和决定的审议和表决,各项议案、法律法规和决议决定获得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桥梁纽带作用。人大代表生活在人民群众之中,同人民群众有着广泛、密切的联系,能经常了解群众的要求和愿望。通过执行代表职务,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发挥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桥梁作用,为国家机关作出正确的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协助贯彻执行宪法、法律和本级国家机关通过的决议、决定,督促、协助本级政府推行工作。

(三)模范带头作用。人大代表在日常工作和社会活动中,通过自觉、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人代会决议、决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起表率作用。同时,以高度主人翁责任感做好代表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督促有关部门为民排忧解难,做群众所信赖的贴心人。

(四)宣传引导作用。人大代表不仅自己要带头学法、守法,还要经常不断地通过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宪法和法律,宣传人代会决议、决定,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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