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应当保守国家机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人大代表工作手册》第289页(361字)

保守国家机密是人大代表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也是人大代表必须遵守的重要原则。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还存在敌对分子,各种严重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犯罪分子,以及各种违法犯罪分子。国际上敌视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势力仍然存在,他们不择手段地从政治、经济、思想上进行破坏活动,千方百计地利用各种渠道搜集、窃取我机密情报,伺机进行捣乱。因此,必须提高警惕,增强保密观念。人大代表参与国家大政方针的制定,在不同程度上要接触国家机密。这些国家机密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安全、人民的利益、社会的安定团结和经济建设的发展。为了国家的根本利益,人大代表在各种场合都必须严守国家机密。凡国内未公开发表的机密事项,不能泄露;不应私抄或翻印机密文件;不应在私人信件、互联网等各类通信中涉及国家机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