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缴义务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新编增值税实务操作与纳税节税手册》第34页(271字)
扣缴义务人,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境外单位和个人凡在我国境内提供(销售)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不论这些单位和个人是在境内还是境外,都属于增值税的纳税人。为了保证国家法律的顺利执行,有利于税收征管,税法规定:境外单位和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如果他们在境内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代替他们向税务机关垫缴税款;如果他们没有代理人的,则以购买者为增值税代缴义务人,购买者在交易时可从支付的劳务费中扣取应纳税款,然后缴纳给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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