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承接国外修理修配业务退税的报批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新编增值税实务操作与纳税节税手册》第166页(364字)

(1)生产企业承接国外修理修配业务,应在修理修配的货物运出国境后,向当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出口退(免)税申请表》,同时提供已用于修理修配的零部件、原材料等的购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出库单、修理修配发票、修理修配货物复出境报关单、外汇收入凭证。其应退税额按照零部件、原材料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出库单计算。

(2)外贸企业承接国外修理修配业务后委托生产企业修理修配的,在修理修配货物复出境后,应单独填报《出口货物出口退(免)税申请表》,同时提供生产企业开具的修理修配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贸企业开给外方的修理修配发票、修理修配货物复出境报关单、外汇收入凭证。其应退税额按照生产企业修理修配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税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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