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料加工出口货物退税的报批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新编增值税实务操作与纳税节税手册》第167页(1004字)

(1)外资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免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转售给其他企业加工时,应先填具“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报经其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同意签章后,再将此申报表报送其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并据此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按规定税率计算注明销售料件的税额,主管出口企业征税的税务机关,对这部分销售料件的销售发票上所注明的应缴纳税额不计征入库,而由其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在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时在退税额中抵扣。

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按下列公式计算退税:

出口货物退税额=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的应缴税额

外商投资企业以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加工货物销售给非外商投资企业出口的,不实行上述办法,须按增值税的征税规定征收增值税。在货物出口后,按出口退税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2)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时,对其进口料件应先根据海关核准的《进口加工登记手册》填具“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报经其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同意盖章后,再将此申请表报送其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并允许其在计征加工成品的增值税时,对这部分进口料件按规定征税税率计算税额予以抵扣。货物出口后,其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在计算其退税或抵免税时,亦应对这部分进口料件按规定退税率计算税额并予以扣减。

①实行先征后退办法计算出口退税的生产企业的计税公式为:

②实行免、抵、退办法计算出口退税的生产企业的计税公式为:

(3)“以收抵支”外汇核销方式是沿海地区一些外汇管理部门为节约外汇资金、简化手续,对经其批准的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只对加工出口成品与进口料件差额外汇进行核销的一种方式。遇到上述情况,对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可凭注有“差额核销”字样的“以收抵支”收汇核销单等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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