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税——糊涂的行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新编增值税实务操作与纳税节税手册》第192页(610字)

漏税是指纳税单位和个人无意识发生的漏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如由于不了解不熟悉税法规定和财务制度或错用税率、漏报应税项目,少计应税数量、销售金额和利润等。

从上述漏税的定义中可以得出漏税的几点特点:

(1)漏税是无意识的

漏税是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因纳税人的无意识行为而发生的漏缴行为,不像偷税那样是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

(2)漏税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较轻

纳税人的漏税行为如果被税务部门发现,对纳税人除限期追补漏缴税款外,还可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偷税、骗税、抗税、欠税等故意行为不但要如数缴纳税款和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还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3)税务机关也负有一定责任

税务机关由于纳税宣传不力,或工作疏漏,税法太繁杂等原因,使得纳税人在纳税时出现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是由税务机关造成的,不应把责任完全推卸在纳税人身上。因此,我国的《税收征管法》没有单列漏税条款的法律责任,不过,应要求纳税人限期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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