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工作系统的组成方式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企业管理出版社《标准化专业工程师手册》第157页(573字)

根据以上关于标准化工作系统的特征的分析,标准化工作系统的组成方式主要取决于依存主体,基本上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一是按标准的层次组织标准化工作系统。在第五章中已讲到,我国的标准按层次可以分为四级。因此,每一层次的标准,都应建立相应的标准化工作系统。即国家级标准化工作系统、行业级标准化工作系统、地方级标准化工作系统和企业级标准化工作系统。

二是按专业建立标准化工作系统。这是根据某一专业任务的需要建立的标准化工作系统。上面讲的行业级标准化工作系统,也可以认为是一种专业标准化工作系统。在第5.3节中讲标准体系时谈到的专业标准和门类标准,都可以建立相应的标准化工作系统。在国际上,实行市场经济的发达国家,以各种学会、协会为基础组织的各种专业标准化工作系统十分普遍。

三是按项目建立标准化工作系统。这里说的项目,可能是一项产品,也可能是一项工程。这种标准化工作系统是使标准化工作产生效果最直接、最有效的组成方式,它一般运用于较大型的产品或工程项目。

关于各种标准化工作系统的详细情况,将在本章其他几节中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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