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土地管理法手册

土地保护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土地管理法手册》第161页(885字)

指通过法律和行政的管理手段,运用现代的经济、技术措施,在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的同时,深入认识和掌握破坏和损害土地资源的根源和危害,预防土地资源的退化,控制对土地的污染和破坏,加强对资源的保护,从而协调人类与土地的关系,达到对土地资源永续利用的目的,造福人民、贻惠子孙后代。

以上概念有这样几层含义:

(1)土地保护的实质,就是预防土地退化,防止对土地造成污染、破坏和损害,以有效地提高地力,改善土地的自然经济条件。

(2)土地保护的主要手段是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等,其中特别重要的就是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土地,这是由法律的强制性所决定的,也是被国内外土地管理实践所证实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国家通过法律将土地管理的方针、政策、原则和制度以及一系列经济技术措施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使之条文化、具体化、规范化,以取得普遍一致遵行的效力,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而保证了土地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士地保护的主要目的在于保证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因为保护土地资源是使土地获得被人类永续利用的先决条件。土地不仅是有限的自然资源,而且是自然界的自然要素,它与生态系统中的其它自然要素,在一定的时间和稳定的条件下,保持着一种动态平衡关系,这种动态平衡极不稳定。人类开发利用土地的活动时刻在改变着土地的物质及能量输入、输出、交换、循环、组成成分,从而也就影响了原有的动态平衡,严重时可导致生态平衡的破坏。例如:盲目地毁林开荒,使森林大面积消失,结果引起气候变化、水土流失、土壤沙化。不合理的灌溉,使农田土壤浸蚀、土地盐渍化、潜育化。土地和草原的强化利用,导致许多珍贵的动植物灭绝。因此,要保证人类对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就必须在开发利用土地的活动中,遵循自然生态规律、保护土地资源,使人类开发利用土地的活动与土地的自然更新之间不断达到新的平衡。

上一篇:土地利用 下一篇:土地管理法手册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