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保护的重要性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土地管理法手册》第162页(1405字)
建国以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土地资源的保护工作,开展了大规模的兴修水利、改良土壤、水土保持、农业区划等工作,并针对我国土地资源保护和利用中存在的问题,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中共中央在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将“珍惜每寸土地、合理利用每寸土地”作为我国基本国策。所谓国策,就是立国之策、治国之策,它是涉及国家、民族的长远的、全局的、最先应考虑的基本国策。土地保护关系到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的生活,它对我们的国家和民族具有全面性、长远性和决定性的影响,因而我们把珍惜、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作为国策,是由土地本身的重要作用以及我国国情所决定的。
(1)土地是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而我国的国情是:土地的人均占有量少,耕地人均不足1.5亩,仅高于埃及和日本,低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另外,土地后备资源不足,开发潜力不大,而且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的增加,人多地少的矛盾将更为突出。因此,保护好每一寸土地,使之不致遭到污染、破坏和退化,对于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2)当前,我国土地资源遭受破坏的情况相当严重,已成为影响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土地问题到了必须认真解决的时候,我们只有采取措施,制止土地继续退化和遭到污染、破坏,不断提高土地质量,才能为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物质基础。否则,将对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3)土地一旦遭受破坏,导致生态平衡失调,要恢复对土地的利用是极困难的,有些是甚至不可能恢复的。例如:由于乱砍滥伐、破坏植被,致使水土流失、土地沙化,要想退沙还耕是不可能的,因为土壤的形成非常缓慢,一般需要几个世纪才能形成一英寸厚的地表土层。土壤一旦流失,则岩石裸露,寸草不长,很难恢复。
另外,土地受到污染和损害后,要消除因此受到的影响,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有些甚至无法消除,或者要花较高的代价才能消除。例如:污水灌溉使土壤遭受重金属污染,而重金属又不能被土壤微生物所分解,加上某些重金属物质在土壤中可以转化为毒性更大的甲基化合物,它们通过食物链的生物放大作用,逐级在较高一级的生物体内富集,因此,土壤重金属污染是很难消除的。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们对土地资源要立足于“预防”和“保护”上,不要等发生了土地破坏和污染后再去恢复和治理,那样往往得不偿失。为了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我们应在“保护”二字上多下功夫。
(4)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开发利用土地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保护土地的目的则是为了更好地开发利用和永续利用土地。土地的污染和破坏,不仅会直接减少有限的土地资源,而且土壤污染所带来的某些疾病,往往不容易及时发现和彻底治疗,甚至能引起遗传病,染色体畸变和遗传基因退化。所以,我们既要为当代人的利益着想,也要为子孙后代的利益着想,这就要求我们在开发利用土地时,也要为后代保护好土地,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决不能做贻害子孙的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