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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临时工资?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339页(338字)

一般是指高等学院、中等学校等的毕业生参加工作后,在规定的见习期内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新毕业参加工作的干部,均实行一年见习期,见习期间不实行结构工资制。见习期间各类学校的初中毕业生、高中和中专毕业生、大学专科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生、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等,国家都规定了不同的临时工资标准。入学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各类学校毕业生,可以不实行见习期而直接定级,领取定级工资。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也不实行见习期,可以根据其学习成绩和工作能力明确职务,实行职务工资。

另外,招聘人员在试用期内享受的工资待遇,一般也称为临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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