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基金如何使用?
书籍:工会工作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357页(444字)
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根据企业自身的生产特点和提高经济效益的需要,将奖励基金用于发放奖金和企业工资改革的过程。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企业的奖励基金要坚持先提取,后使用的原则,不准挪用生产发展基金、新产品试制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后备基金来发放奖励金。奖励基金的使用应贯彻改革精神,同落实经济责任制紧密结合起来,使职工的责任、权利挂起钩来,贯彻按劳分配原则,以达到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企业素质,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企业可根据自身的生产特点和提高经济效益的需要,在下列范围内自主使用奖励的奖金:(1)可以用来发放综合奖,单项奖等形式的奖金;(2)可以实行浮动工资;(3)可以实行集体计件、个人计件,包工工资等计件工资制;(4)可以实行岗位浮动津贴;(5)可以实行自费浮动升级;(6)可以采用适合本企业特点的工资制度,如对工人实行等级工资制、岗位工资制和提成工资制,对干部实行职务工资制,也可对干部、工人实行“工资分解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