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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如何支持职工起诉?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580页(495字)

工会在职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职工的劳动权益是基于劳动关系的建立而产生的职工应享有的不容侵犯的权利。包括劳动合同的履行,职工调动、辞职,劳动报酬,工作和休息时间,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劳动保险与福利待遇,奖励,企业民主管理等方面。当企业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使职工上述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形成争议的,工会应视不同情况提出解决意见。在全民所有制企业或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可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调解有关争议,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中因此引发的劳动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进行协商,工会认为必要时可代表职工与企业协商,也可由主管部门从中进行调解。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无效的,职工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仍然不服的,可依法向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职工,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并为其提供法律上的帮助。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工会可以社会团体的身分接受职工委托,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并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和查阅本案材料,充分行使诉讼代理人的权利,有效地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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