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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民主评议干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696页(883字)

职工群众监督企业领导人的重要形式。在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下,由本单位职工或职工代表大会定期对企业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评议,是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监督权力的重要形式,是职工当家作主的一项基本权利。它是健全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密切干群关系,激发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增强企业活力的一项重要措施。民主评议的对象,是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包括正副厂长(经理)、正副三总师(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和车间科室的行政领导干部,重点是厂级行政领导干部。根据党组织的要求,也可以评议企业党群组织领导干部。民主评议,要以新时期对领导干部的要求为标准,从本年度以来干部的治厂实绩和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主要看以下4个方面。①思想政治方面。主要看是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厂规厂纪,以身作则,廉洁奉公;是否正确处理企业与国家,企业与职工个人的关系。②组织领导能力。主要看是否能正确处理企业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有较强的经营、管理、决策能力;是否能正确处理党、政、工三者之间的关系,尊重职工群众的民主权力,贯彻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是否有勇于改革、开拓和创新的精神;是否能团结人,善于发现、培养和大胆使用人才。③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主要看是否有高度的革命事业心和对国家负责、对企业负责、对职工负责的高度责任感、是否有好学求知的进取心,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和管理能力;是否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同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经常倾听群众的呼声,切实关心群众的疾苦。④工作中取得的实绩。主要看是否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是否提高了行政工作效率和劳动生产率;是否改善了职工的生活福利。民主评议干部,要从关心、爱护、帮助、支持干部做好工作的愿望出发,要从实事求是、一分为二的原则出发,客观、中肯地对干部进行评议。评议要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制订切实可行的民主评议干部的方案,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评议应注重干部的实绩,抓住主要问题。评议应与干部的奖惩、任免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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