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保留会籍后是否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否可以继续享受会员的各种待遇?
书籍:工会工作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947页(263字)
《中国工会章程》第一章第七条的规定:“会员离开职业岗位,长期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按照这一规定精神,会员由于退休、服兵股、离职学习或有其他原因,而保留会籍者,一般都已离开了原来的单位和工作岗位,已无法覆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因此,也不再享有工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保留会籍的会员,除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享受劳保待遇以外,一般就不再享受会员的同样待遇了。对退休的老职工,工会组织在条件可能的情况下,在生活、文化、体育活动等方面应热情地给予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