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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库存管理的基本规定是什么?

书籍:出纳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出纳手册》第165页(832字)

1.单位收入的现金不准以个人储蓄存款方式存储

单位收入的所有现金应由财会部门统一管理,存储在财会部门或开户银行,无论是收入的利息归单位所有还是归个人所有,都不能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2.不能以“白条”抵库

“白条”,是指没有审批手续的凭据,故“白条”不能作为记账的凭据。其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用“白条”顶抵现金,使实际库存现金减少,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不足,还往往会使账面现金余额超过库存现金限额。

用“白条”支付现金,付出随意性大,容易产生挥霍浪费、挪用公款等问题,付出后不能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不便于进行财务管理。

“白条”一般不便于管理,一旦丢失,无据可查,难以分清责任,有时会给单位或个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3.不准设“账外账”和“小金库”

“账外账”,是指有的单位将一部分收入没有纳入财务统一管理,而是在单位核算账簿之外另设一套账来记录财务统管之外的收入。“账外账”有的是财会部门自己设置的,也有的是单位其他部门、小单位设置的。

“小金库”又称“钱柜”,是单位库存之外保存的现金和银行存款,一般情况下与单位设置的“账外账”相关联,有“账外账”就有“小金库”,有“小金库”就有“账外账”。

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是侵占、截留、隐瞒收入的一种违法行为,为各种违法违纪提供了条件,危害性极大,必须坚决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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