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湿地保护储备计划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553页(334字)

美国《2002年农业安全与农村投资法案》规定:(1)允许保护储备计划中的湿地参加湿地注册试验计划。继续保留1996年农业法案的湿地注册试验计划,扩展到所有的州,并将注册上限从50万英亩增加到100万英亩。任何单个州的注册上限为10万英亩,但在部长对注册评估后三年内增加到15万英亩。(2)湿地储备计划应当使秘书处能够购买长期或永久地役权,并为那些同意在农地上恢复湿地的生产者提供成本分摊支持。该计划的最大面积上限由107.5万英亩增加到227.5万英亩。可以采用的主要措施是:通过购买永久地役权,或购买30年地役权、或签订恢复费用分摊协议,或上述方式的结合,使湿地得以恢复。取消原法案中每种协议各占1/3面积的要求。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