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土壤保护储备计划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553页(337字)
美国《2002年农业安全与农村投资法案》规定,土壤保护储备计划中应当包括将耕地从农业生产中退出的保护储备计划、湿地试验计划等计划。其中:(1)综合保护增强计划中仍然包括保护储备计划、湿地激励计划,环境质量激励计划中取消对优先保护地区的授权,但在保护储备计划中仍然保留。参加该计划的最大面积限额增加到3920万英亩。(2)保护储备计划主要应当给农场主提供年租支付和成本分摊支持,帮助他们在符合条件的土地上种植长期保护植被(如草和树),合同期限最短为10年、最长15年。(3)对参加保护储备计划的土地,如果采用具备优先权的保护措施,允许无竞争连续签约。保护储备增强计划应当是州与联邦的联合计划,对象是与农业相关的特殊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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