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真菌药物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皮肤病性病诊疗手册》第49页(6920字)
抗真菌药物分为抗真菌抗生素和化学合成抗真菌药两大类,常用的有下列数种。
抗生素
一、灰黄霉素
〔作用〕 本品可能干扰真菌细胞DNA合成而抑制真菌的生长与繁殖。主要对皮肤癣菌有抑制作用,对孢子丝菌也有一定抗菌作用。
〔适应证〕 头癣(白癣、黄癣、黑点癣),泛发性体癣、叠瓦癣;外用治疗效果不理想的手癣、足癣、体癣及股癣;对碘化钾效果不佳的或不耐受的孢子丝菌病。
〔禁忌证〕 对本药过敏者、肝肾功能不良、红斑狼疮、对光过敏及妊娠者。
〔用法与用量〕 成人0.2克,每日3次口服,儿童每日每公斤体重15毫克~20毫克,体重超过40公斤者按成人剂量给药。疗程因病而异,头癣及体股癣2周~4周,叠瓦癣4周~6周。孢子丝菌病皮损消退后再用2周。高脂肪饮食可增加胃肠道对本药的吸收而提高疗效。
〔副作用〕 一般很少,头痛、嗜睡、失眠、光敏性皮炎、药疹、胃肠道反应、肝酶异常及白细胞减少等。
〔注意事项〕 服药期间避免用苯巴比妥、眠尔通、杜冷丁及秋水仙碱等药物。
二、制霉菌素
〔作用〕 主要作用于真菌细胞膜,与固醇结合,使膜通透性改变,致菌细胞内容物外漏,导致菌体破坏。对酵母及酵母样菌有较强的抗菌作用。
〔适应证〕 口服不易吸收,用于消化道、气管、皮肤、粘膜及阴道的念珠菌病或预防消化道念珠菌感染。
〔禁忌证〕 对本品过敏者。
〔用法与用量〕 口服成人每日2百万~4百万单位,分4次口服,儿童每日5万~10万单位/公斤体重。外用洗剂、乳剂、软膏(1万~10万单位/克)。阴道栓剂(10万单位/栓)。多聚醛气雾剂(5万单位/5毫升)供气溶吸入;膀胱保留冲洗用50万单位制霉菌素/500毫升生理盐水。
〔副作用〕 很少,口服可有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及腹泻等;阴道栓剂可引起白带增多。
三、两性霉素B
〔作用〕 作用机制与制霉菌素相同。本品为广谱抗真菌药,为抗深部真菌感染主要药品之一。
〔适应证〕 系统性念珠菌病、隐球菌病、曲霉菌病、毛霉菌病、组织胞浆菌病及其他深部真菌病。
〔禁忌证〕 肝、肾功能障碍、严重心脏病、明显贫血、白细胞减少,体质很差及对本药反应大不能耐受者。
〔用法与用量〕 静脉滴注:开始每日每公斤体重0.1毫克,根据病人耐受情况逐渐增加剂量至每日每公斤体重1毫克,或隔日1次,可连用3个月左右。
药物应新鲜配制,注意避光,先用注射用水10毫升溶解,然后加于5%葡萄糖溶液中,浓度每毫升不能大于0.1毫克,缓慢滴入,每次不少于6小时。
鞘内注射:治疗隐球菌性脑膜炎,静脉给药的同时可加用鞘内注射,开始每次0.1毫克,逐渐加至每次1毫克。注射时先将药物用脑脊液10毫升溶解,再缓慢注入,每周2次~3次,为减轻副反应可同时加入地塞米松1毫克~2毫克。对气管、肺真菌感染,可行气雾吸入(5毫克溶于20毫升注射用水中)。皮损内注射:5毫克加1%普鲁卡因溶液1毫升,每次10毫克~25毫克,每周1次~2次。对真菌性角膜炎和耳真菌病,可配成0.25%溶液点眼或滴耳。1%软膏用于烧伤后真菌感染。
〔副作用〕 毒副作用较大,用时特别注意。注射时可产生立即反应,头痛、寒战、发热、恶心、呕吐等,体温可达39℃~40℃。如在用药前半小时给退热药,抗组胺药或地塞米松2毫克~5毫克,可预防或减轻反应。对肾脏损害可引起氮质血症,尿中出现蛋白、红细胞、白细胞、管型等。可引起心肌损害、心律紊乱、甚至室颤或心脏停搏。并可引起肝功能障碍、低血钾症、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静脉炎、血压下降等。鞘内注射可引起排尿障碍、休克、蛛网膜粘连等。
化学合成药
一、5-氟胞嘧啶
〔作用〕 药物进入真菌细胞内后,在胞核嘧啶脱氨基酶的作用下,脱去氨基而形成5-氟脲嘧啶,后者干扰真菌DNA的合成。
〔适应证〕 同二性霉素B
〔禁忌证〕 肝功能障碍、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和妊娠者。肾功能不佳者慎用。
〔用法与用量〕 每日每公斤体重100毫克~150毫克,分4次服用,疗程因病而异,可连用数周至数月。肾功能损害者,每日每公斤体重不超过50毫克。
单用本药易产生耐药性,常与二性霉素B合用,合用有协同作用,并可减少后者的用量及毒性,且不易产生耐药性。
〔副作用〕 恶心、呕吐、腹泻、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和肝、肾功能损害等。
二、克霉唑
〔作用〕 可能作用于真菌细胞膜,使其通透性改变而起抗菌作用。
〔适应证〕 对浅部和深部真菌均有抑菌作用。可用于念珠菌病、隐球菌病、曲菌病及各种皮肤癣菌病。
〔禁忌证〕 肝功能障碍,白细胞减少及呕吐显着者。
〔用法与用量〕 成人每日1.5克~3.0克,分3次~4次服,儿童每日每公斤体重30毫克~60毫克,分3次~4次口服。疗程因病情而异,可连用数周至数月。本品可与两性霉素B联合应用;可配制成2%~3%乳剂、软膏、涂膜剂等治疗浅部真菌病;阴道栓剂(100毫克/栓)治疗阴道念珠菌病。
〔副作用〕 较少。主要为胃肠道反应,偶有肝功能异常、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头痛、失眠及荨麻疹等。
三、酮康唑
〔作用〕 干扰真菌细胞色素P-450酶的激活和使酶的功能丧失,阻碍羊毛固醇的脱甲基的作用,从而干扰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改变细胞膜的通透性而发挥抗菌作用。对皮肤癣菌、酵母菌、双相真菌等均有抑制和杀灭作用。
〔适应证〕 各种浅部真菌病(头癣、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等)、皮肤粘膜及系统性念珠菌病、组织胞浆菌病、深在型皮肤癣菌病等。对癌症、器官移植、大面积烧伤等必要时可短期应用预防真菌感染。
〔禁忌证〕 急慢性肝病、孕妇及对本药过敏者。
〔用法与用量〕 成人200毫克~400毫克,每日1次~2次口服。儿童深部真菌感染,每日每公斤体重4毫克~8毫克;浅部真菌感染,体重<20公斤,每日50毫克,体重20公斤~40公斤,每日1次100毫克口服。体重>40公斤按成人剂量给药。本品应在饭中(餐中服)或饭后立即服用。疗程根据病种病情而定,如阴道念珠菌病400毫克/日,连用5日;花斑癣400毫克顿服即可,其他连用数周~数月。
〔副作用〕 一般较轻,胃肠道反应、头痛、头晕、嗜睡、发烧、药疹、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等。较长时间服用可有抗雄激素作用,引起性欲减退及男性乳房女性化。本品较严重的副作用是对肝脏的毒性,较轻的为暂时性转氨酶升高,停药后可恢复正常,较重的为药物性肝炎,严重者可致死,应引起高度重视。但发生率较低。
〔注意事项〕
1.50岁以上女性和有肝炎病史,对药物耐受性差者;曾服灰黄霉素或同时服用对肝脏有损害的药物者,应注意肝损害的反应,如异常疲劳感,尿色深黄,粪色淡或有黄疸症状等。如出现这些症状应立即进行肝功能检查。
2.服用2周以上的患者,应每两周进行1次肝功能检查。如有异常应立即停用。
3.不推荐用本品治疗甲癣。
4.本品不宜与制酸药、抗胆碱能药、H2受体拮抗剂同时服用,如必须同时服用这些药,需间隔2小时以上分别服用。
5.本品不应与利福平、环孢菌素A同时服用。前者可降低酮康唑的血药浓度和增加肝毒性。酮康唑会升高环孢菌素A的血药浓度。亦不应与特非那丁和阿司咪唑同时服用。
四、伊曲康唑
〔作用〕 作用机制同酮康唑,但对真菌细胞色素P-450酶系统有高度选择性。对皮肤癣菌、酵母菌、双相真菌均有抗菌活性。它不但比酮康唑效力大、毒性低,而且对申克氏孢子丝菌、新生隐球菌和暗色真菌都有很强的作用。口服吸收较快,并有高度的组织亲和力。具有高度亲脂性,亲角质性特点。治疗浅部真菌病,具有很好的“药物后效应”。
〔适应证〕 头癣、体股癣、手足癣、甲癣、花斑癣、皮肤粘膜及系统性念珠菌病、孢子丝菌病、球孢子菌病、组织胞浆菌病、着色真菌病、曲菌病等。
〔禁忌证〕 肝功能异常者及妊娠、哺乳期妇女。
〔用法与用量〕 每日100毫克~400毫克,分1次~2次服用。餐中或餐后立即服。疗程因病而异,头癣每日每公斤体重3毫克~6毫克,分1次~2次口服,至愈为止;体股癣200毫克,日1次口服,连服7天;手足癣200毫克,日1次连服7天~15天;角化型手足癣200毫克/次,日2次,7天~14天;花斑癣200毫克,日1次,连服5天~7天;皮肤念珠菌病200毫克,日1次,连服7天;阴道念珠菌病200毫克/次,日2次,服1天或200毫克日1次,服3天;口腔念珠菌病200毫克,日1次,7天,或100毫克日1次,15天;真菌性角膜炎200毫克,日1次连服21天。指(趾)甲真菌病采用短疗程间歇冲击疗法,每月服药1周,200毫克/次,每日服2次,休药3周为1个疗程。手指甲服2个~3个疗程,脚趾甲服3个~4个疗程。深部真菌病根据病情而定,每日200毫克~400毫克,可连用数周至数月。
〔副作用〕 较少。胃肠道反应、头痛、脱发、白细胞减少、一过性肝酶升高等。
〔注意事项〕
1.长时间用药,应定期复查肝功能。
2.治疗浅部真菌病,本品有“药物后效应”,因此疗效评估不是在停药时,甲真菌病应在停药后6个~9个月做最后评估,皮肤癣菌病,停药后4周评估疗效。
3.本品不应与利福平、苯妥英钠、环孢菌素A、华法令、地高辛、特非那丁、阿司咪唑等药物同期服用。它们与伊曲康唑有相互作用。
五、氟康唑
〔作用〕 作用机制基本上与酮康唑相同,但对真菌细胞膜上细胞色素P-450酶的选择性比酮康唑大20倍~200倍,而对哺乳动物类固醇的合成影响很小。本品是目前唯一的水溶性三唑类抗真菌药物。对组织和体液有很强的渗透性,很容易进入脑脊液中。
〔适应证〕 皮肤粘膜及系统性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其他深部真菌病及皮肤癣菌病。
〔禁忌证〕 孕妇、哺乳期妇女、婴儿、肝脏疾病及对唑类抗真菌药过敏者。肾功能障碍者慎用。
〔用法与用量〕 口服、静脉滴注均可。剂量在50毫克~400毫克之间,每日1次。对皮肤癣菌病50毫克,每日1次或150毫克每周1次。阴道念珠菌病单剂量口服150毫克。其他粘膜念珠菌病50毫克~100毫克,每日1次,严重念珠菌病或隐球菌性脑膜炎等深部真菌病首量400毫克,以后每日200毫克~400毫克,儿童每日每公斤体重3毫克~6毫克。疗程依病情而定。
〔副作用〕 较少,可有恶心、呕吐、头痛、腹泻、腹痛、皮疹。比较罕见而严重的是肝毒性和剥脱性皮炎。
〔注意事项〕
1.用药前和疗程中应检查肝功能。
2.不宜与环孢菌素A、苯妥英钠、利福平及华法令等药物同时应用。
六、特比萘芬
〔作用〕 本品为丙烯胺类抗真菌制剂,主要通过抑制真菌细胞膜中的角鲨烯环氧化酶而对真菌起到抑杀作用。特比萘芬亦具有亲角质的特性,治疗皮肤癣菌病服药达稳定状态时,停止服药仍有相当时间的后效作用。
〔适应证〕 头癣、手癣、足癣、体癣、股癣、甲癣及孢子丝菌病等。
〔用法及用量〕 头癣体重10公斤~20公斤,每日服62.5毫克,20公斤~40公斤,日服125毫克,体重大于40公斤日服250毫克。体股癣及手足癣,口服每日250毫克,疗程1周~2周,角化过度型手足癣疗程2周~3周。甲癣第一周,每日1次服250毫克,以后隔日1次服250毫克,总量指甲癣服药21次~28次,趾甲癣服药42次~49次。孢子丝菌病,每日服250毫克~500毫克,疗程视病情而定。1%霜剂可外用治疗平滑皮肤浅部真菌病。
〔副作用〕 较少,主要有轻度胃肠反应,极个别的可出现皮疹。
〔注意事项〕
1.对皮肤癣菌病本药亦有“药物后效应”,因此,本品对平滑皮肤癣应在停药4周评估疗效,甲癣应在停药后3个月做最后评估。
2.肝酶诱导药,如利福平;肝酶抑制药如西咪替丁等不应与本品同时服用。
七、碘化钾
〔作用〕 尚未完全明了,临床上对孢子丝菌病有显着疗效。对其他深部真菌病的肉芽肿性损害,有一定溶解和吸收作用。
〔适应证〕 孢子丝菌病;可作为其他深部真菌病的辅助治疗。
〔禁忌证〕 对碘过敏或不能耐受;结核病、麻风病及活动性溃疡病。
〔用法与用量〕 可先从小量开始逐渐增加,成人0.5克~1.0克/次,1日3次口服,最大可增至每日6克。常用10%碘化钾溶液。儿童每日每公斤体重20毫克~50毫克。疗程视病种病情而定,孢子丝菌病损害消退后再用药2周。
〔副作用〕 流泪、眼睑肿胀、流涕、咽喉炎、消化道症状,偶有过敏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