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152页(215字)

公务员回避制度的一种,相对于职务回避和地区回避。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涉及本人或者与本人有一定亲属关系的人员的利害关系时应实行的回避。这里的亲属关系是指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姻亲关系。公务回避是一种对具体事项的回避,类似诉讼法规定的法官回避,只有出现了与其个人或者特定亲属关系有利害关系的问题时,公务员才回避,问题解决以后,公务员可以继续执行原来的职务。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