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党员权利和惩处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89页(296字)
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了党员的各项权利,党的基层组织要切实保护党员权利,创造条件,使党员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权利。对于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党的基层组织要根据具体情节和产生的后果,按党章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或非党纪处分的处理方式,如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口头批评,赔礼道歉,作出检查,通报批评,或其他方式。非党纪处分的处理方式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或与党纪处分合并使用。党组织有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要对该组织进行非党纪处分或按党章规定进行处理,对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还要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必须给予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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