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300页(599字)

就是通过对两种或更多种具有可比性的事物的比较而进行宣传的方法。从认识方法的角度看,人们认识事物总是把已知的与未知的相比较,从中找出异同点,达到对未知事物的认识或者加深对已知事物的认识。有比较才有鉴别。一切真的、善的、美的东西,总是同假的、恶的、丑的东西相比较而存在、而凸现出来。正确的行为也是在与错误的行为相比较中存在和凸现出来。宣传先进思想、先进观念,也需要进行比较,这样易于使党员、群众明辨是非,区分优劣,判断真伪,得出正确的结论,接受正确的观点。

比较宣传法常用的有:数量比较、质量比较、时间比较、速度比较、成果比较、正反比较、阶段比较、投入产出比较等等。这要根据宣传的内容和达到的目的的需要作出选择。

党的基层组织在实施比较宣传法时要注意:

(1)要有可比性。只有具有可比性的事物才能进行比较,要注意时间、地点、条件、范围等方面的可比性;

(2)防止片面性。比较两个事物要进行全面的比较,切忌抓住一点,不及其余;

(3)要以准确的事实为依据。比较一定要有准确的事实,不能以主观想象、道听途说为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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