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1990年环保方案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272页(227字)

墨西哥1990年6月14日颁布法令《批准中期的部分方案,1990-1994年环境保护的国家方案》。法规规定了1990-1994年环境保护的国家方案。计划规定政府新方案应该建立在自然资源是国家的资产;生态土地的利用是环境保护的一种有效的方法。联邦公共管理局在执行其职能时要遵守方案的规定。方案的预算资源应由国家计划及联邦预算的秘书处确定。城镇发展及生态秘书处应该指导公共及私人的活动并定期检查方案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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