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457页(405字)

专门机构监督是指党的纪检机关的职能监督,即对党组织和党员及党员干部维护和遵守党纲党章、党的纪律监督。

(1)纪委发现下级或同级党委及其成员有违犯党的纪律和国家法规的行为,可向上级纪委或同级党委检举、控告。

(2)参加或列席党委会议。从中了解党员及党委成员的党风、党纪方面的情况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执行情况,并进行监督。

(3)建立来信来访制度。注意通过来信来访,了解党员特别是党委成员的情况,对于比较重大的问题,要责成专人检查处理。

(4)认真查处党内违纪案件是实施惩戒性监督的重要方式,是党组织或纪检机关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事中、事后监督的主要形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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