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统战工作的机构设置和职责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469页(532字)
(1)基层统战工作的机构设置。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统一战线仍然是一个法宝,它不是可以削弱,而是应当加强;不是可以缩小,而是应该扩大。在政治体制改革中,有关领导部门要重视基层统战工作的组织建设,大力支持基层单位搞好统战工作。高等院校的统战任务较重,没有设立机构的应积极设立或配备专职统战干部。厂矿企业党委在机构精简中应从统战工作的实际出发,任务重的应有统战机构,任务较少的应有专人来做。街道、乡镇统战工作机构和干部要适当加强,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统战委员。统战机构所需增加的干部,一般应在干部编制总额中加以调整。
(2)基层统战机构或专职干部的主要职责。主要职责有以下几个方面:①积极工作,认真负责地当好基层党组织的助手和参谋。②深入了解,及时反馈统战工作的全面情况和统战对象的真实思想、见解,为单位党政领导制定工作决策提供参考。③大力宣传党中央的统一战线方针,落实党的统战政策,协助所属党组织努力完成上级各级党委和统战部门交办的统战任务。④广交党外朋友,推心置腹,肝胆相照。⑤根据党中央的决策,作出具体工作部署,检查、监督下属单位贯彻执行情况,为安定团结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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