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心和改善群众的生活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528页(710字)
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富民政策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尤其是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辛勤劳动先富起来的政策,更是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使许多人摆脱贫困,走上了富裕之路。在逐步实现人民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党组织要正确处理好先富与后富、个人富裕与共同富裕的关系。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支持和帮助群众先富起来。各级领导干部时刻要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关心群众疾苦,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对那些因为产业结构调整、企业倒闭、破产的职工群众以及生活困难的人民群众,更要满腔热情地关心他们的思想和生活,针对他们的心态,及时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和疏导。要以深厚的感情关心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为他们排忧解难。积极推进再就业工程,帮助和鼓励下岗职工在新的岗位上重新创业。职工群众患病、伤残、家庭发生变故,要及时予以关心、照顾,要教育他们开阔胸怀,乐观对待人生,并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尽早使他们脱离困境。党的基层组织必须十分重视和关心群众的生活问题。把经常解决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党组织工作的重点之一。要经常关心职工群众如何工作和生活,他们的情绪有什么变化,有什么实际困难,真正把群众的疾苦放在心上。对集体福利(劳保设施、食堂、浴室、集体宿舍、医疗保健、环境卫生)、文化技术学习、文娱活动、经济生活(市场变化、奖金分配、天灾人祸、工伤事故)、家庭关系(恋爱、婚姻、夫妻关系、邻居不和)以及住房、工资等方面的问题,党组织要经常关心,听取群众反映,帮助、推动和督促行政部门和工会等组织去根据需要和可能给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