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毒杆菌性食物中毒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新编全科医生手册》第188页(2104字)

肉毒杆菌食物中毒又称肉毒中毒。易被肉毒杆菌污染的食物有臭豆腐、面酱、豆浆、豆豉等发酵食品,以及肉类罐头、火腿、腊肉,腐败的熟肉、蔬菜。蜂蜜是婴儿肉毒中毒的危险因素。

【毒理】 肉毒杆菌为革兰阳性厌氧菌,在缺氧及25~37℃时能大量繁殖并产生外毒素(肉毒毒素),加热至80℃经10~15分钟可将其杀死,但形成芽孢后耐热力极强,加热至100℃经数小时不死。肉毒毒素为神经毒,毒性极大,口服致死量约为0.1μg,对消化酶、酸和低温稳定,遇碱易破坏,有一定耐热性,加热至80~90℃经30~60分钟才能完全灭活;在100℃时经15分钟可将其破坏;暴露于日光下1~2小时可使其迅速失去毒力。口服对胃肠道有一定刺激性,并由小肠黏膜吸收,经淋巴转入血流,作用于中枢神经的颅神经核、神经肌肉接头处和植物神经末梢,能阻止胆碱能神经末梢释放乙酰胆碱,引起肌肉麻痹和神经功能障碍。

【临床表现】

1.多发于春冬季节,以3~5月份发病最多。病人有进食污染食品史。潜伏期2小时至2个月,一般为12~72小时。

2.前驱期症状为头晕、头痛、全身无力,少数病人有恶心、呕吐、腹泻等。

3.主要表现为神经肌肉麻痹症状,首先出现视神经、动眼神经、舌咽神经、面神经麻痹和延髓性麻痹症状,表现为颈部无力、视力模糊、眼睑下垂、复视、斜视、眼球固定等,继之出现咀嚼及吞咽困难、呛咳、言语不清、瞳孔散大、光反应迟钝,胃肠平滑肌麻痹,出现腹胀、便秘,四肢肌肉麻痹,出现瘫痪,重者出现呼吸肌麻痹,导致呼吸衰竭。死亡多发生在24小时之内。上述麻痹症状的特征:①体温一般正常,体温升高者多为继发感染;②精神状态正常,意识无障碍;③脉搏正常或缓脉(发生心力衰竭时可增快);④感觉正常或有麻木现象;⑤神经症状一般对称。

4.实验室检查,从可疑食物、呕吐物、粪便中分离出肉毒杆菌。

【治疗原则】

1.催吐,用1∶5000浓度的高锰酸钾溶液洗胃、导泻。

2.注射肉毒抗毒素。肉毒杆菌型别不明者,宜用多价肉毒抗毒素;型别判明后,可用同类肉毒抗毒素。其应用方法如下:

(1)多价肉毒抗毒素:首剂5万~10万U(每型含1万~2万U),肌肉或静脉注射;以后每5~10小时以同量重复注射1次,病情好转后逐渐减量(以1/2、1/4、1/6的比例逐渐减量),并延长间隔时间,至每日注射1~2次,每次1万U。

(2)同型肉毒抗毒素:首剂1万~2万U,肌注或静注;以后每隔5~10小时以同量重复注射1次,病情好转后逐渐减量(方法同上)。一般总量为5万~6万U。

(3)注意事项

①本品应在中毒24小时内应用,越早越好。

②用前做皮肤过敏试验,阳性或可疑阳性者必须脱敏。

a.过敏试验:取肉毒抗毒素0.1ml,用生理盐水稀释到1ml,在前臂掌侧皮内注入0.1ml,20~30分钟后观察,局部无红肿为阴性;局部红肿超过5mm,或出现胸闷、气喘、紫绀、脉率加快者为阳性;红肿直径小于5mm为可疑阳性。

b.脱敏方法:将肉毒抗毒素稀释10倍,皮下注射0.2ml,观察10~30分钟,如无反应,可酌情增加剂量。注射3~5次以上仍无异常反应,即可将全量分次作皮下或肌肉注射。

③静注时,应将本品在37℃水温中加热数分钟,以免因温度过低引起反应。

④注射速度宜缓慢,开始每分钟不超过1ml,以后最快不超过4ml。

⑤对可疑中毒或吃了可疑污染食物未发病者,可皮下或肌肉注射多价肉毒抗毒素进行预防,剂量为0.5万~1万U,或注射同型肉毒抗毒素1000~2000U。

3.对症处理

(1)咀嚼、吞咽困难和呛食者,给予鼻饲或静脉营养疗法,保证供应足够的水分和电解质。

(2)呼吸肌麻痹者,及时行气管切开,呼吸机辅助呼吸。

(3)预防感染和吸入性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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